

(一)
同修:老师好!这里讲的观像念仏,是任意一张圣像都可以吗?
老师:较为端正的像为好。比如:你发的这个水月观音,一个是坐姿不端正,另一个是不全身,不适合作为观像的对象。
同修:好的,换一张。
老师:别的还有什么想问的吗?
同修:用了老师昨天讲过的集,对症这几天遇到的事情,还有一个因素我不会分析。
老师:比如,是哪个?
同修:我这会儿已经控制不住情绪了,应该是恶缘,我自己再试一下。
今天一看到观音菩萨像就控制不住了,就是瞻礼瞻仰地那种仔细看看观音菩萨。老师,差不多了。
老师:瞻礼获福。
同修:嗯,我回向解决今天遇到的问题了。老公的奶奶死后投生成鸡,在她儿子家。我儿子有一年回家,他姑姑带着去了舅舅家,他舅舅杀了两只鸡,他也吃了。怪我的地方很多很多,最主要的不好好带他小姑姑学仏。她要看着我带,要我照顾到她儿子一家,她不关心自己的趣生。
老师:然后呢,你回向了?
同修:老公父亲学仏是她教的。在沟通,下命令的那种逼迫我。老公的母亲跟他舅舅家早都闹翻了,让我修复两家的关系,他舅舅根本就不认识我。
我带她念观音菩萨,看观音菩萨。好了,她听观音菩萨的,去极乐。南无观音菩萨。
老师:你这一趟沟通效率好差啊。
同修:嗯。
老师:为什么差啊?这样的案例好像我们也举例做过说明的。就像你说的那样,你都不认识那个什么舅舅的,有什么面子去中间缓和?所以,这事肯定是不能做的,考虑都不可能考虑。但她又南朝北国、三国两晋的,卵因想生,想得太多了。
我们有面对这样情况最直接的手法:你不是担心孩子吗?牵挂不舍吗?你去极乐,修行有成,那时候你都做菩萨了,这点小事还在话下了?所以,去极乐才是正解。这就是一句话的事,就满足了她的牵挂,又给出了解释,还引导了大乘,又促成了求生。
这一句一句地掰扯,是个好说话的、善思考的,还可以多说说,劝两句。但这样的,上手就能判断出不是一个几句话就能讲明白的,不如直接就轰击核心关切点:你担心孩子,想让他们也学仏,那你就要先有力量才能帮助他。我现在也没面子,嘴还笨,脑袋里还没货,怎么劝?你先去极乐呗,什么都解决了。
所有你沉溺轮回的理由,都是你必须趣生极乐的原因。牵挂孩子,去极乐牵挂去;放不下,去极乐;想让孩子如何如何,你去极乐,有能力了,爱怎么折腾他们怎么折腾。所有沉溺轮回的原因,都是要去极乐的原因。
OK,各位?
(二)
同修:“作是观者,名为正观;若他观者,名为邪观。”老师,这句没明白。
老师:在做这一观的练习观想时,能这样观察、观想,这是正确的;但如果观想的不是这样的,是别样的,或者掺杂混乱的,这些观都应该视为不正的观法。
这有个前提,“作是观”就是你说在练习、在观察、在观想,但没按这个次第、过程、内容走,也就不能算作对这个观的练习。就像我们做普门超度,简称超度,但如果我们说的超度不是普门超度,而是我说的是普门超度,他说的可能是其他种类的超度,这不就岔纰了,出了偏差,描述的不是一个东西。
作是观,强调了就是在这一个观的项目环节里,是针对这一观的,而不是针对别的观。如果粗暴理解所有的广泛的观法都应该是这样的,不这样的就是邪恶的观法,这是不是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了?
遇到类似理解不了的部分,可以用之前和大家说过的一个方法,就是举例法。一般要举三种情况的案例:一是正常案例,也就是普遍泛存的情况;二是特殊案例,比如:残疾人开车就要有残疾人的适配条件;三是极端案例,所谓极端就像几加几之类的加减乘除法。一加一,这是极端的;一万加一万,也是极端的。一个理法能成立,这三种案例都要通畅、适配。如果我这算法只适合十以内的加减法,二十以内的都不行,这就不具备法的规则性,没有规则可谈,也就不是法了。
作是观,引入这三个方向的案例,就会把一些错误的认知筛汰掉。不可能我做个“水纹观”也必须符合《观无量寿》十六观中这一观的细节要求。
再举个近的例子。能这样观也只限于这一条观法,其他十五条观不一样,能不能说这一条是正确的,其他十五条都不正确?或者做这样强调的这几条正确,其他那十几条都不正确?如果这样粗暴理解,逻辑都不通畅,自相矛盾。如果仏讲法有这样明显的漏洞差错,这是不可想象的。
同修:谢谢老师!明白了。
人间天于幻海迷局
2025.4.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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